法律分析:不麻烦。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到居委会打证明盖好章,然后去你的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室拿张申请表,添好后交给派出所所长签字盖章,再拿到当地户籍科审批,把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表只要交到了户籍科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办好,再拿回来交给派出所户籍室登记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