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监由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具体的收监执行机关要根据人民法院判决书上确定的刑期来确定。我国监狱规定了监狱执行收监的条件,即当事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只有判处此类刑期才能在监狱执行。
一、收监条件包括:
1、必须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
2、不具有应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况;
3、必须具有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罪犯结案登记表等法律文书。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二、监狱收押罪犯的程序是:
1、审查送押罪犯的法律文书。即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是否已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检察院的 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 判决书、 执行通知书、 结案登记表是否齐备,记载是否有误;
2、对送押罪犯进行身体检查。即检查罪犯是否患有严重疾病,女犯是否正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儿等;
3、人身和物品检查。如发现违禁品或赃物,应当予以没收,送请人民法院处理,如果发现可供侦查、审判的材料,应及时送交主管的侦查、 审判机关;
4、收监的罪犯填写罪犯入监登记表;
5、向罪犯家属发出通知书。罪犯入监后,监狱应当及时通知其家属,须在收监后5日内发出通知书。对无家属的罪犯,监狱可通知其所在单位、基层组织或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
综上所述,收监,指关进监狱。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收监意味着刑罚执行的开始,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2条: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但是,对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罪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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