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门女婿的孩子,落户在女方家的,区别不同情况,不同写法:1,如果上门女婿和女儿已经单独立户的,孩子和户主的关系一栏会写,长女、二女或者长子、二子等;2,如果上门女婿的户口没有单独立户的,跟户主的关系会写:长孙、二孙、或者长孙女、二孙女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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