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5、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6、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办事程序:由居委会专职协管员负责,首先检查出租房屋状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居住或经营生产的安全条件。然后将检查符合条件的,收齐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流管办办理。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即时办理费用情况:为地税代征5%的出租房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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