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借据的多重含义如下:
1、借据中的名称:原告持有借据,借据中包含的贷款人的名称与原告的名称不同,有时可以确定原告是实际贷款人;
2、多张借条和总条:债务人出具多张借条,最后一张借条包含共字等表格的,可以认定为总条的性质;
3、胁迫下的借据:债务人主张借据是因胁迫而出具的,但未能证明的,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4、转账凭证作为证据,债权人仅以转账凭证为基础,主张借款并要求偿还。债务人主张不借款但未提供证据的,应当确定转账凭证中记载的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合同包括贷款类型、货币、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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