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作为报销凭证进行成本费用列支1.虚假发票。主要指违法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的发票;2.已缴销发票(发票缴销日期早于开票日期)、过期发票(超过发票限用期限而开具的发票);3.收款收据、白条等。如取得同城托收凭据后未及时到营业网点取得正规发票,以托收凭据列支费用。
(二)使用开具不规范的发票列支成本费用1.取得发票的内容填写不规范,常见的主要有:发票付款方名称,日期、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填写不全,取得的发票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不符合规定等。2.发票项目开具不明晰,未附业务明细。如购买图书、办公用品等无购物明细清单、会议费无会议通知等证明材料等。
(三)其他值得重视的问题1.对于会议费、招待费、佣金、办公费、手续费这五项费用,应列为核查的重点,从发票的真实性和经济业务的真实性两方面加强核查;2.应认真核查发票上的开票单位与发票归属单位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应仔细核查情况,转借、转让的发票、物流与票流不一致的发票均是不符合规定发票,都不得取得并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二、防范发票使用税收风险的建议
(一)对取得发票的真伪性进行鉴别1.按照发票背面注明的发票防伪方法进行鉴别;2.借助鉴别工具,增强审核辨别发票真伪的能力。如可通过发票网上查验系统查验发票的真伪或流向信息。对于无法辨别的发票还可持票到税务局申请鉴定。
(二)对取得发票填写的规范性进行审核1.发票的填写内容如付款方名称,日期、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是否填写完整;2.发票票面填开是否规范合法。有无大头小尾、分联填开、转借代开、错填漏填、漏张、错联、复写不符合规定等问题;3.查验票据印制的所属日期与实际开票日期,看是否属过期或作废票据;4.发票是否按规定加盖印章,加盖印章所属单位的性质是否与开具发票的内容、发票的种类相匹配。修订后的《发票管理办法》明确发票联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新发票专用章自2018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8年12月31日。5.发票开具的内容与实际发生的经营行为是否完全一致。即发票取得方所购买的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或服务的项目、金额等与发票上所反映的内容是否完全一致。票(开票方)、货(销货方)、款(收款方)三者必须一致,而且与实际业务要对应相符。
(三)对发票审批入账的规范性进行审核1.财务入账的票据是否属白条、收据等不合规票据;2.财务入账的发票是否按规定附明细清单。如购买办公用品应附明细清单,会议费报销票据应附会议通知,会议经费应分项注明住宿费、餐费、场地使用费等内容,并附上相应的原始单据;3.经手人、验收人、领报人的签字等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有无相关领导人的审批,报销票据是否注明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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