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无权审问,没有资格。治安大队工作职责有:
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
掌握全县社会治安动态、研究制订预防、查处的对策;
负责查处重大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搞好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大型群体、集会游行示威等治安管理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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