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履约保证全比例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二)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5%以内,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10%以内,施工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规定为中标价的20%;(三)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做法也有所不同,基本上不计利息退还;(四)不少采购机构在标书中注明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一旦投标保证金金额偏少时,转入履约保证金阶段还要补交。(五)对政府采购的定点企业有些地方规定通过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制裁措施。(六)有些地方规定把履约保证金等同于定金。综上所述,因为我国的法律中没有具体规定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根据我国的情况结合实例,取5%-10%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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