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是 婚姻登记机关 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建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作为婚姻登记机关,具有行政许可和备案的功能,从拿到结婚证的那一刻起,就个人关系而言,夫妻关系已经形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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