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产纠纷起诉费用:1、因房产纠纷而向法院起诉的,属于财产案件,要由原告根据争议房产的价值,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比例,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2、如果在审理中,需要对房产进行估价的,则另外需要根据估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估价费或评估费。3、根据案件情况可能还会有其它的费用,如公告费等。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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