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没有法律规定“提前还贷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同时亦没有法律约束“提前还贷不可以收取违约金”。因此,如果贷款方不希望提前还贷发生,是可以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提前还贷支付违约金条款的,这样就可以据此收取提前还贷人相应的违约金。但是,同时需要注意我国法律规定,违约金约定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该违约金将有可能不被法院支持。如果要约定高额违约金,但是又担心万一对簿公堂的时候无法举证自己存在多少损失证据,律师也是可以找到突破点的。例如针对违约造成损失的证据举证作出明确的约定,以落实约束其违约成本。
一、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区别
所谓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所谓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约定应承担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责任。二者的区别如下:
1、成立要件不同。违约金责任以法定或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为根据,只要存在违约行为,无论该违约行为是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对方当事人都可以主张违约金。而损害赔偿责任不仅要有违约行为存在,而且还须有另外一方当事人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事实。
2、责任数额的确定不同。违约金责任数额的确定具有某种任意性,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自由议定,其数额多少并不以实际损失为限。当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是赔偿性违约金,且约定的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而赔偿责任的数额,通常是以损失大小为根据的,并且只能在违约以后确定,其数额多少必须与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相当。
3、存在范围不同。只有法律规定了强制性违约金责任或当事人在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时,违约金责任才能得到适用;否则,不能适用违约金责任,而只能主张损害赔偿。可见,违约金责任的适用范围,比损害赔偿责任狭窄得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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