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中断。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是这1年的时效适用于中止、中断的规定。具体来说,中断的事由可以是: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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