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士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1.户籍:应征公民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应征。
2.文化:主体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体检身高不低于1.60米,男青年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裸眼视力不低于4.6(右)、4.5(左),以及其他一些身体条件。缺陷: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4.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五条: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军士。
第二十七条: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批准可以选改为军士;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军士。
军士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军士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军士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军士的办法,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三条:士兵必须忠于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刻苦钻研军事技术,熟练掌握手中武器;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条令、条例,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随时准备打仗,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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