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完全永久残疾是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丧失身体机能后,不能再从事原来职业。完全永久残疾不同于完全永久残废,后者指永久丧失全部劳动能力,不能再从事有报酬的劳动。
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统一只算五年。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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