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醉驾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醉驾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2022-04-26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酒后驾车撞人,赔偿标准包括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需根据受害者的受伤程度和工资收入状况确定。行为人需尽力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以争取减轻刑事处罚。具体赔偿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计算方式根据当地标准和统计数据。醉酒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需承担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酒后驾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酒后驾车撞人赔偿标准是需要结合受害者的受伤程度以及工资收入状况进行确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行为人酒后开车撞死人,一般情况下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仅会被处以罚款,还会以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时候,肇事者一定要尽力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尽量取得家属的谅解,争取减轻处罚。

二、酒后开车撞死人应赔偿哪些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醉酒之后发生交通事故,便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如果已经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伤亡,那么需要进行民事赔偿,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里的民事赔偿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用,交通费用,误工费用等等,具体赔偿标准要依据收入状况和实际情况。

结语

酒后驾车撞人赔偿标准需综合考虑受害者伤情与收入状况,包括医疗、误工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全额赔偿。肇事者需努力赔偿受害人家属,争取减轻刑事责任。赔偿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等,具体数额按当地标准计算。醉酒驾车引发交通事故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进行民事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二节 申 请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八)因本款第四项以外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九)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十)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十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未满十年的;

(十二)三年内有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为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