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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2021-12-1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但特殊情况除外。离婚时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的一方可被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

法律分析

一、父母离婚后财产是怎么分配的?

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财产的分配原则上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但特殊情况除外。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的财产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语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但特殊情况除外。离婚时,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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