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执行管辖的法院为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可以积极与债务人协商是否能达成和解,让债务人尽快清偿债务,如果不能就交给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