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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失踪,如何处理欠下的债务?

2021-11-05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失踪,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于夫妻共同欠债,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一方,并在不履行判决书的情况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非夫妻之间有特别约定,否则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至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分析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失踪,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于夫妻共同欠债,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一方,并在不履行判决书的情况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非夫妻之间有特别约定,否则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一、登记结婚后对夫妻关系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参加各种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语

夫妻共同欠债,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一方,并在不履行判决书的情况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非夫妻之间有特别约定,否则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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