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重名不算侵权。侵权是按照内容来算得。
著作权法所称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依著作权法享有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如果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是直接基于违反合同义务发生的,这种行为通常仅视为违约行为,而由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仅限于作品本身,而未明确包括作品的名称。只要内容不同、封面没有雷同,也很难判断侵权与否。书名通常比较简短,很难体现一种独创性,除非同名书籍的实际内容存在侵权纠纷,否则并不受到版权法的保护。因此,重复书名并不一定算侵权,要看书的实际内容。
总之,书名重名的情况一般是不会造成侵权的,造成侵权的话主要还是看书的内容,所以大家可以不必太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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