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受害人的亲属是否有权利要求赔偿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根据本条规定,被侵权人死亡,其近亲属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要求赔偿。
受害人的亲属有权利要求赔偿吗
受害人的亲属有权利要求赔偿,但是只有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如果被侵权的是法人或者组织的,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民法典受害人的亲属是否有权利要求赔偿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被侵权人死亡,其近亲属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要求赔偿。
受害人能否要求侵权人赔偿陪护家属的误工费?
受害人家属因看护住院的受害人而产生的误工费用可按护理费处理。护理费金额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故杜某可向秦某主张护理费。
国家赔偿免除情形又哪些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行政赔偿责任的免除: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刑事赔偿责任的免除: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