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登记结婚的程序和第一次结婚领结婚证时一样,只不过除了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照等资料之外,还需要携带协议离婚证书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接着男女双方需要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申请。一般情况下,复婚者可以不做婚检。
一、二婚办结婚证需要什么
二婚领取结婚证,除了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民政局要求尺寸的三张近期免冠登记照这些基本的材料外,因为是二婚,如果双方第一次婚姻离婚时是协议离婚,则需要携带离婚证,如果双方第一次婚姻离婚时是诉讼离婚,则需要携带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办理结婚登记。民政部门审核资料后,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双方正式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
二、民法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手续?
男女双方提交结婚申请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接着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结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男女双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为其办理结婚手续,分发结婚证。
三、办理异地结婚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二、异地结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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