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担保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中通常享有表决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和相关法规,债权人会议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机构,它负责审议和决策有关债权的问题。
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两类。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通常是指抵押权人和质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和其他债权人一样,享有表决权。根据债权人会议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就担保物的处置、担保物的优先受偿等问题进行表决。
然而,具体的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异。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对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作出规定。建议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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