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是如何将欠款要回并且将拖欠房款的租客从出租房中驱逐出去。这种情况无论金额的大小,只有通过口头诉讼来处理,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司法程序,这种情况不用通过简易审理。通过口头诉讼,房东可以停止合同并且将房客驱逐出去,同时勒令房客偿还拖欠的房租、煤气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等必须承担的费用。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比较迅速地收回住房。房东如果确实需要房子急用,如果房客拖欠金额不大的话,房东可以不等到归还拖欠的房款,立即终止合同,要求房客即刻从租房中搬出。第二种情况就是房东只要求终止合同,不要求归还拖欠房款,然后将房客驱逐。这种情况也是只需要通过口头诉讼来处理。第三种情况是追回拖欠租金。比如租客长期拖欠房租,在没有结清账目也没有告知房东时就离开了。境外个人或企业在沪购买商品房,若对外出租的话应当依法纳税。所谓“境外个人”指的是外籍人员(港澳台胞暂归入此范围)。所谓“境外企业”指的是外商在国内投资的企业(港澳台胞投资企业暂归入此范围)。境外个人和境外企业私房纳税有所区别。境外个人在沪购得产权房时外出租,若用收入在元以下的按综合税15减半缴纳元以上按综合税21减半缴纳。这同国内个人私房出租所缴的税是一致的。境外公司在沪购得产权房对外出租,若境内有常设机构的,应当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为租金收入的
5、企业所得税为30。如果该机构不能提供准确的成本和费用凭证的话,原则按租金收入30缴纳。对于境外个人和公司在沪购得产权房自住的也应缴一项房产税,按居住者入住使用第二个月起扣除总房价20所剩的余款一次性缴付。如果涉外房子是通过中介对外出租的话,即房子主人要付一笔中介费给公司,这笔钞票不管付与不付,税收仍按租金原收入缴纳,不能扣除这笔费用后再缴税。如果涉外房子连同室内家具一同对外出租,税收仍按租金总收入计算,不能扣除这笔所谓“家具使用费”后再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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