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若出借人是基于投资的目的的话,这样是不利于出借人的。若直接在“本金”中将利息扣除,扣除利息后的款项才能算作是本次借款的本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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