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后分配的房屋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拆迁后分配的房屋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赠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上就是律师关于相关内容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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