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被撞了,对方不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发生交通事故被撞后,肇事者不肯赔偿的,受害者可以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中,各方地位平等,不会出现保险理赔等相关内容,故当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时,该方就应当承担事故带来的全部损失。
如果是受害人承担全责的,另一方不会承担任何赔偿;同理,如果是致害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那么该方就需承担全部损坏赔偿。当电动车承担全责且经多次协商仍不予赔偿时,可认为无和解、调解的可能,此时受害人应当及时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是伤害和死亡案件的,鉴于赔偿数额可能很大,还应当委托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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