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只要不存在问题,没有矛盾点,那么可以推定遗嘱是真实的。如果被告对遗嘱的真实性有怀疑的,应由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遗嘱是假的,而不得要求原告自证遗嘱的真实性。
一、民法典代书遗嘱的必备条件
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并由一见证人代书。遗嘱是必须由遗嘱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允许他人代理。在代书遗嘱中,遗嘱人也必须亲自表述自己处分财产的意思,进行口述,由他人代笔书写下来。
2.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遗嘱见证人是参加代书遗嘱、能够证明代书遗嘱真实性的人。为了保证代书遗嘱的真实性,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3.须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二、老人录像遗嘱是否有用
老人录像遗嘱不一定有用。录音录像可以作为遗嘱形式,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真实性。此外,作为有效的遗嘱,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立遗嘱;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被胁迫、欺骗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无效;被篡改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人不得利用遗嘱处分不属于其所有的财产,不得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和份额;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法律规定的遗嘱方式包括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视频遗嘱可以参考录音遗嘱的标准。
三、能不能立遗嘱把遗产都给儿子不给女儿呢
只要女儿不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是可以立遗嘱把遗产都给儿子不给女儿的。遗嘱最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所以只要遗嘱真实有效就需要遵从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只要女儿不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是可以立遗嘱把遗产都给儿子不给女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