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加班也不会怎样,如果用人单位因此克扣工资或直接开除的话,那都是违法的。《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与劳动者协商的,劳动者如不同意加班,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员工加班。加班实际上也是劳资双方相互协商的,作为员工来讲有权利拒绝公司提出来的加班的要求,不加班顶多就是没有加班费了,除此之外,对职工个人合法权益都不会造成任何的影响。可是,劳动关系是持久性的,没有特殊情况也最好不要直接拒绝加班。1、首先要了解公司的工时制度,是标准工时、不定时还是综合工时2、标准工时是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天加班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2小时,一个月不超过36小时;不定时除了法定假日必须以付加班费外,其它时间加班都不用支付加班费,每天工作时间可以在10小时以上,保证每周休息一天,不过前提是去劳动局申请不定时必须得到所有执行不定时岗位员工的签名才有效,不定时一般针对一线岗位和高管。一线采用不定时主要原因是不想支付加班费,高管不定时是因为其工作内容决定的。综合工时一般以月、季度作为工作日,如上一个月班休一个月,这种工时的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后,必须与标准工时相同,超时要支付加班费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不同意加班也不会怎样,如果用人单位因此克扣工资或直接开除的话,那都是违法的。《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与劳动者协商的,劳动者如不同意加班,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员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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