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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主要特征是:

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秩序和公众的健康。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即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持有毒品。根据上述禁毒决定的规定,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故意非法持有。

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一、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买卖,是指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非法购买或者出售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行为,所谓非法运输,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从事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运输的行为,包括国内运输和在国境、边境非法输入输出。所谓非法携带、持有,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持有权而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还必须具备数量较大这一要素。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德州非法持有毒品罪刑事构成要件有什么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本罪的对象为毒品,即本法第357条所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禁止非法持有的毒品而故意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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