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车主可以凭借车辆的销售单到车辆销售商家补开发票,并请商家在发票正面签注该发票为补开发票。请市民注意,除补开的发票外,销售商其他任何证明都无效。2、车主可以拿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或者是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财产证明书前来办理。3、可以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财产证明书原件,如果,是凭借单位出具的证明来办理,那么别忘了,一定要带上工作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还可以选择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在遗失声明见报后,将该声明剪下来(含报社名称和日期),本人关于车辆来历的承诺书一起粘贴在A4纸张上即可。因此,对于没有发票的情况下我们就要进行补办一张发票,这样才能办理上牌手续。当然补办发票也不是那么简单,需要和经销商做好沟通。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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