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异地能补办。目前大中城市已全面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身份证在异地办理需要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核实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办理,凭领证回执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件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原《居民身份证》;
2、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居住证》、《居住登记卡》任一证明原件;
3、对于无《居住证》,已在居住地登记居住信息的,带《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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