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应税销售额超过45万元,需要缴纳多少税,既要看企业适用的征收率,还要看在哪个会计期间。适用3%征收率且在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现的应税销售额可以免征增值税。而适用5%征收率,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按季度应税销售额50万元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50万元*5%=25000元。
小型微利企业如果季度销售额(不含税)为50万元,假如销售利润率为10%,则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50万元*10%*2.5%=1250元。
一、增值税。按照财税公告【2021年】第11号和财税公告【2022年】第15号的政策规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税收政策。
按照财税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额低于15万元,季度销售额低于45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时,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增值税税收优惠分两段执行,即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而4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实现的应税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那么,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满足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条件且适用3%征收率的企业,季度销售额大于45万元是免税的,同时减免附加税。但适用5%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季度应税销售额大于45万元的,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
如果季度应税销售额按照50万元计算,则适用5%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增值税为50万元*5%=25000元,附加税为25000元*(7%+3%)=2500元。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应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即年应税销售额低于500万元,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企业,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是企业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相关规定,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按季申报为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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