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的问题的回答:
(一)内部积累少。主要指中小企业缺乏内部积累能力,内源融资不足。随着我国中小企业的不断成长、改革的推进及其内部分配体制的调整,企业可支配的财力逐渐增大,但真正用于生产发展的却很少。企业在利润分配中普遍存在着“重消费、轻积累”的短期化倾向,缺乏长期经营思想,自身积累意识淡薄,很少从企业发展角度自留资金来补充经营资金之不足。
(二)内部制度不规范。在种子期、创建期、生存期,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内部制度还不完善。初建时还没有管理经验,在外界产生的影响不足以很容易地得到资金。种子期企业就需要投入资金购买材料,在企业管理制度方面,需要一套合理的财务制度。在融资方面,企业缺乏正式的企业规划和融资规划,缺乏对企业自身的了解,过分追求短期目标,很少考虑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即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企业的项目感兴趣,当问及企业产品、市场、未来计划等问题时,难以提供出一份真实描述企业的文件,不能给投资者提供一份好的资金使用计划,影响了企业的融资能力。
(三)初建期资信度不高。在创立和发展期,我国中小企业在信用方面存在很大问题。由于企业刚建不久,资金不充裕,在各方面也缺少经验。初建期,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变化快,无形资产难以量化,经营规模小,流动资金少,难以形成较大的、稳定的现金流量,因而在需要融资以补充流动资金时,相关部门不得不怀疑其到期的偿债能力。这是导致银行难以放贷的主要原因之一,也很容易导致银企间较高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银行授信成本。
(四)金融体系方面。随着改革的深入,银行对基层分支机构的信贷审批权集中到上级审批,部分银行甚至收到了一级分行。这样一来,中小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往往会受到一些阻碍。例如,在提出申请贷款到真正拿到贷款的时间加长,各项审批严格了,审批时间也变长了。同时,审批否决率大幅提高,使得企业都不愿意费尽周折去申请无结果的贷款,因而也无法激励管理者、信贷人员去开拓信贷市场,同时许多商业银行规定信贷员“谁贷款,谁负责”,即谁贷的款由谁负责催收,不能清收的由信贷员负责,对于按时收回本息和多发放有效贷款缺少奖励措施,而对出现的呆账、坏账对信贷员惩罚。由于内部激励机制的不完善,银行信贷管理人员为避免承担责任,基本放弃了那些风险大但有更高收益预期的项目,从而进一步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贷款。
(五)政府方面。近年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实行“抓大放小”,商业银行实行“双优”、“双大”信贷战略,即集中有限资金,优先支持优势产业、优质客户和大企业、大项目,而对中小企业却没有具体的政策支持。虽然有《中小企业促进法》但也只是一个大的框架,没有具体扶持我国中小企业的优惠措施。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享受挂账停息、呆账准备等优惠政策,同时大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政府也会出面与银行进行调解和协商,而中小企业则无法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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