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要审查以下几个条件: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包括员工往返于工作地与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父母居住地、配偶居住地、子女居住地以及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包括接小孩、买菜等)的途中。
一、在上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上下班途中骑车摔伤算工伤吗
如果是您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摔伤,是不算工伤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被认定为工伤,而且上下班途中也是有要求的,即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所以说要满足两个条件才算工伤:1、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2、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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