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串标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内容: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对方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的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中标项目金额是在二百万元以上的;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虽然没有达到上述数额标准的,但是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串通投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串通投标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是根据实际造成的具体损害来作出相应的赔偿。围标的本质其实也就是相互之间串通投标,这样的行为在我国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之后依法追究行为人或者单位的刑事责任。围标串标行为构成的罪名是串通投标罪。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情节严重,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串通投标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串标与围标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一样
围标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
串标指的是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
2、产生的一些原因不一样
围标是投标不规范,监督松散等,从环境上看.虽然我国的招投标体系日益完善,陆续颁布并实施了一些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但由于较晚,缺乏长期实践考验和修订补充,在行业管理上又政出多门,因此使法规体系存在不配套、不细致、不完善和不严谨的问题,使不法行为有机可乘。
串标,是施工企业的投机行为,部分施工企业投机心理严重,施工企业不是通过加强企业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来增强竞争力,通过公平竞争达到中标的目的,而是注重短期行为,想通过串标获得一点眼前利益或谋取中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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