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不一定要财务负责人身份证,这个没有要求。公司设立登记所要提交的文件有:
(一)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八)《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公司住所证明。
一、公司办理税务登记需要注意什么
(一)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三)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分公司需要注册登记吗
需要注册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注册流程如下:
(一)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
(三)领取《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