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也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业主委员会有决定委托或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某个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业主大会成立后,业委会是有公章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是委托者和受托者的关系,是聘用与受聘的关系。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有决定委托或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某个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两者无隶属关系,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也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两者在法律上是平等的。
拓展延伸
个人开具服务费发票的税额计算方法和应注意事项
个人开具服务费发票的税额计算方法和应注意事项是涉及税务法规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规,个人开具服务费发票需要缴纳的税额通常根据税率和收入金额计算。税率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有所不同,一般为固定比例。计算税额时,先确定收入金额,然后根据税率计算出相应的税额。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开具服务费发票时应遵守税法规定,确保所开具的发票合法有效,并按时缴纳相应的税款。此外,还应了解相关的税务申报和缴税期限,确保按时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可能的罚款和法律风险。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彼此平等。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委托某个物业管理企业,而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权接受或拒绝委托。在个人开具服务费发票时,需遵守税法规定,确保合法有效,并按时缴纳税款,以避免可能的罚款和法律风险。请务必了解相关税务申报和缴税期限,履行纳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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