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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