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的标的物属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疾病的诊断方法、疾病的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科学发现的,国家专利行政部门不授予专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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