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的,但是填写了离职申请表并且签字了的,是不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的。不管什么原因,在辞职申请书上签了字,就表示认同上面的内容。这份材料可以证明是个人主动提出来辞职的,并不是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只要公司不同意,就无法再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能再回单位上班了。如不在辞职申请书上签字,因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没续签,还继续上班,单位在这段时间里未与订立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告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二倍工资赔偿。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单方解除,可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
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关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被公司辞退的,但是填写了离职申请表并且签字了的,是不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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