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否有效与复印件并无直接关系,一般情况下,离婚复印件是有效的。但如果将副本作为证据,则证明力是不足的,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的,需要原件来证明其真实性。如果原离婚协议书丢失,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协议书的调取,婚姻登记机关盖章后,通常是可以产生与原件相同证明力的。
一、离婚途径有哪些,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途径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手续: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借条复印件是否有法律效力
借条复印件如果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作为证据使用的,其效力会低于原件;除非复印件上有当事人双方的签字或者盖章、手印。
如果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有所出入的,则复印件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或者原件找不到了,当事人有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则复印件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三、离婚需要两个人都到场吗
离婚不一定需要两个人都到场。
1、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其流程是先由起诉主张解除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开庭审理,审理时不必须要求双方共同到场。但是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例如不到场查不清事实等,则需要到场,否则可能会对诉讼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1、协议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2、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在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需由法院判决能否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1、网上预约。登陆民政局的网上预约网站进行预约;
2、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3、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4、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5、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有: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起诉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
起诉离婚起诉阶段的程序是: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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