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退还申请,符合以下情形: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4.离婚为条件;5.共同生活时间不长但确实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结婚。人民法院应支持此类申请。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4、适用前款第二、三项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5、共同生活期限不可用时间长短衡量,需结合双方具体情况。有些虽共同生活时间仅数天,但双方确实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结婚,仅因感情不和而离婚,不能认定双方未共同生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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