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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女方不出钱,离婚时能分到吗?

2021-08-2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期间买的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则需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则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法律分析

当然可以,这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一、在离婚之后共同买的房子是不是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二、婚后买的房是自己的名字离婚怎么分

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因此,离婚时如果有一方想要拥有房屋所有权,评估单位会进行评估并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则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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