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工伤保险怎么理赔?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工伤保险是企业需要投保的强制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呢?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的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赔偿项目
(1)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2)医疗费用;
(3)伙食补助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护理费;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每月伤残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1)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还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6、仲裁、诉讼程序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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