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要求的个人缴费年限是15年,1997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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