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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无抚养权一方权力有哪些

2023-04-04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离婚后无抚养权一方权利有:探望权、抚养权、教育权、监护权、保护权等。并且无抚养权一方的探视权行使方式、时间一般由双方自行约定,约定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孩子不想让父母看孩子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不想让父母看孩子。可以变更抚养权。如果夫妻一方坚持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议,那剩下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了。由于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探望权,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对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拥有法定的探视权。

二、没有抚养权和没有监护权算不算一个意思

没有抚养权和没有监护权不算一个意思。根据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父母一般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保持不变,任何一方都应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监护权不会因离婚而丧失。相反,未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也应通过支付监护费、行使探视权等教育,间接实现监护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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