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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造成伤残赔偿所需的责任是什么?

2022-08-01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员工必须与企业或雇主有劳动关系。在中国,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三资企业和私营劳动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甚至国有企业也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因此,无论是员工与企业之间,还是员工与雇主之间,所有员工都将以劳动合同的形式固定其劳动法律关系。雇主与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合同,是构成工伤事故责任的必要条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才有可能构成工伤事故,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无论受到什么伤害,都不是工伤事故,不构成工伤事故的保险责任或赔偿责任。原则上,建立劳动法建立劳动法律关系是必要的。即使企业与员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也应当确认这种劳动关系,保护员工的权利。

二、员工必须遭受人身伤害。工伤事故的损害事实是员工人身损害的客观事实,不包括财产损害和其他利益损害。员工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在劳动保险范围内,是工伤事故侵害的对象。工伤事故的主要侵害对象是员工的健康权和生命权。事故造成员工伤害、伤害或残疾,侵犯健康权;如果你死了,你会侵犯你的生命权。确定工伤事故责任时,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的意义在于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事故责任,而劳动能力鉴定是为了确定工伤职工享受什么样的工伤待遇。因此,只要将员工的人身伤害认定为工伤,就有工伤事故损害事实的要求。

3、员工的损害必须发生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于这一构成要件,工伤事故责任与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不善使用人单位在执行职务时造成他人损害赔偿的责任相似,但两者有两个区别:一是员工在履行职责时造成自身伤亡,而不是他人伤亡,这是区分这两种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原则界限。第二,在执行职务的要求上,工伤事故的构成要求明显低于用人单位对外赔偿责任的要求;用人单位对外替代赔偿责任要求用人单位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执行职务成他人损害,不是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不构成此侵权责任;工伤事故还要求用人单位的损害发生在履行职责中,这也是履行职责,但不要求必须是其执行职务造成的,也包括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其他原因,如机器故障、他人疏忽等。无论什么原因,只要员工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造成自身伤害,就构成本要件。

4、事故必须是员工受到损害的原因。事故必须是员工人身伤害的原因,这是工伤事故责任对因果关系要求的要求。事故是员工人身伤害的原因,一般要求其因果关系为必然因果关系,即劳动者的损害事实必须是企业事故直接造成的,否则不构成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事故与损害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因果关系,则应视为有因果关系。比如事故对员工造成的身体伤害没有直接造成死亡的后果,但员工受伤后被破伤风病毒感染,导致死亡。事故与伤害有直接因果关系,与死亡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因此,应认定事故与死亡有法律因果关系,构成工伤事故责任。具备上述四个要件,即构成工伤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劳动者因工伤事故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损害的,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机构获得工伤保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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