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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被监管人罪由什么构成

2020-07-24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被监管的人进行体罚虐待,往往施用肉刑,捆绑打骂,侮辱人格,进行精神折磨,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组织越狱罪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被关押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组织和秘密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在监狱、劳改队等关押场所的罪犯构成。4.本罪主观方面处于故意。

二、哪些要素会构成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

构成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法律要素是:

1.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出于故意。

2.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制品,进出国境的行为。

4.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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