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未能履行构成违约。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到期未能履行的,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开发商未按约定交房需要承担责任吗
开发商未按约定交房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按实际判断,具体如下:
1、构成延迟交付的,开发商应当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如果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未能履行,买方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退还房价、利息和损失;
3、如有不可抗力,开发商逾期交房不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属于逾期交房的情况!
一般只要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房,且由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的,都属于逾期交房。具体情况,以实际情形为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合同解除违约方如何承担责任
合同解除后违约方依据约定或者法定方式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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