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二、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的规定
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的规定是无论一胎还是二胎,都不再需要准生证,在生育三个月内带上结婚证,户口本等资料,到双方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办处办理领取。
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的规定是:2016年1月起,生一孩还是二孩,不需要办理准生证,计生条例明确规定: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准生证,在生育三个月内,带上结婚证,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三张二寸夫妻近照片到夫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生办登记,领取生育登记证。
开具计划生育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
2.本市居住证明;
3.户籍证明;
4.已婚人员提供婚姻证明;
5.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收养子女提供民政部门收养证明;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三、计划生育服务证有什么用
1.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靠这个生育服务证来启动你的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3.育龄夫妻持《计划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4.给新生儿上户口。领取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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